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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问题回答(4.12)

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几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应当由谁提出申请?

    答: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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