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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受理资料

1、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户主一寸照2张;

3、困难证明(残疾证明、疾病证明、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证明等);

4、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5、农村居民填写《攸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城镇居民填写《攸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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