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23价免费肺炎疫苗须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15:54:20
信息来源: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接种23价免费肺炎疫苗须知
持有五华区户籍且于2018年1月1日满 60 周岁及以上人群,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本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的预防接种单位咨询接种事宜,符合接种条件者可免费接种。
接种前,受种者需在接种单位进行健康筛查并填写“居民健康档案表”,确定受种人员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后方可接种。
1. 以下情形禁止接种:
(1)受种者为肺炎疫苗说明书确认的禁忌对象;
(2)受种者有发热、急性感染等症状体征,或处于慢性病急性发作期;
(3)疫苗说明书规定的其他事项。
2. 以下情形暂缓接种:
(1)发热、急性感染或处于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应在病愈或病情缓解后接种;
(2)曾经接种过1剂次肺炎疫苗尚未满5年;
(3)接种其他疫苗后尚未满2周。
3. 以下情形不需要再接种:
既往已接种2剂次肺炎疫苗的受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