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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街道 办理转学的流程

 一、简化流程

(一)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一步简化学籍办理流程,办理转学手续时,《中小学转学申请登记表》的纸质表上只需加盖转入学校公章,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只用在网上核办,无需在《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二)为严格控制大班额,在省网学籍系统操作转入时,转入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还需同时报送《转入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收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

二、严格审核

转入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换防、人才引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就读的,才准予转学,同时要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一)按照消除“大班额”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增量,不得新增56人以上的大班额,55人以上班级严禁转入。

(二)转入学生原则上须符合学校招生范围。

(三)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

(四)转学办理时间为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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