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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流程


五华区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流程

一、责任组织与责任人

1、责任组织:社区党组织、居委会

2、责任人:社区书记、主任、计生专干

二、工作规范及要求

1、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所需提供材料:

(1)、由夫妻双方提出要求参加病残儿医学鉴定书面申请;(2)、提供申请夫妻双方及要求鉴定的病残儿童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3)、病残儿童父亲、母亲单位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婚育、生育状况证明;(4)、父亲、母亲、病残儿的染色体报告;(5)、医院出具的近期CT报告单、B超报告单、原始病历本等医学病理证明;(6)、父母结婚证复印件;(7)、填写《云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

2、社区计生专干根据《五人口发【2009】6号》通知规定,于每年的2月、5月、8月、11月的10日前,收集齐全材料认真审核由社区主任签署意见、居委会加盖公章。

3、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收到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材料后复审,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于每年的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前上报五华区卫计局审核上报。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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