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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救助病重:恶性肿瘤、白血病)

1.办理流程:申请(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审查(村居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上报街道民政办审核)→审核(街道民政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上报区慈善总会秘书处审批)→公示(区慈善总会审批后所辖村公示救助名单)

2.需提供的原件或复印件:《大病救助申请表》、患者户口簿、身份证、疾病诊断书和近期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用发票、医保报销凭证、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参加医疗保险凭证(或当年交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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