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互动交流>常见问题问答
五华区西北片区新飞林地块集体土地征迁实施单位、被征迁人

征迁实施单位、征收部门:

 1.土地及房屋征迁实施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2.土地征收部门: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

被征迁人:

 征迁范围内集体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273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