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1995年参加工作,原工作单位为西山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2004年区划调整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划入五华区,我和爱人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规定。经测算,我应该领取住房补贴42276元,单位经办人员已完成测算和审批,相关审批资料已提交区财政局综合科。我们办事处的其他人员(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等)住房补贴2017年已全部发放完毕,就只有西山区划入的3人(王云波42276元、毕正贤8922.18元,李劲1858.27元)没有发放,经多次催促,一直未发放。后来经单位经办人员核实,系财政局经办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说是要重新更正系统中录入的资料才能发放,自2017年至今该事情已过去了将近2年的时间,难道还改不过来吗,究竟是有多大的错误。希望区长能过问一下这件事情,督促区财政局尽快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