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些什么材料?
答: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相关依据和材料如下:
一、 项目名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 办理依据:《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三、 申办条件:
1. 夫妻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2. 夫妻只生育的一个子女未成年发生意外死亡,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3. 夫妻依法生育过二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14周岁前发生意外死亡,不再生育的;
4. 夫妻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5. 再婚夫妻再婚前只有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6. 再婚夫妻中一方属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属初婚或者未生育过,再婚后经批准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这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7. 无配偶未生育过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8. 经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其他条件的。
四、 申请材料:
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独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属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等证明材料,办理人照片3张。
五、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片区为民服务站提出办证申请,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片区为民服务站进行初审,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填写完整《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接件,上报单位或片区为民服务站所属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片区为民服务站属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办证条件的、在《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签署意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六、 办理时限:即办
七、 咨询电话:0871-63104947
五华区人民政府大观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