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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所需资料

问:请问办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需要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所需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入河排污口)2份原件(收取)

2、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8份 电子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6份原件(收取)

4、建设项目立项依据8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二、受理机关

五华区水务局。

受理地点: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水务(滇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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