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办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需要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所需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入河排污口)2份原件(收取)
2、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8份 电子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6份原件(收取)
4、建设项目立项依据8份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二、受理机关
五华区水务局。
受理地点: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水务(滇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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