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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园林绿化局行政许可事项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临时占用、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审批审批明白卡 (一次性告知书)

许可事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临时占用、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审批

一、   审批程序、时限

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接件-窗口次日将申请材料转园林绿化局-绿化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后提出绿地临时占用、移植、砍伐、修剪意见,按分管权限报区政府审批注:1.建成区宽度30米以上道路绿化、已公布保护绿地临时占用; 2. 宽度30米以下道路绿化中树木胸径≥40公分或者涉及数量特别多的;3.砍伐枯死名木及后续资源及其他绿地内数量特别多的;4.宽度30米以上行道树、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修剪;以上初审机关五华区园林绿化局,决定机关五华区人民政府;-根据审批意见,同意许可的园林局制作《昆明市五华区绿地临时占用、城镇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许可证》送审批中心窗口(不予许可的说明情况)-审批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对已砍伐、移植的树木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昆明市五华区绿地临时占用、城镇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许可证》。

此流程为一窗式受理二次办结,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含勘查现场时间,公示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时间)。

二、   申报材料

(一)树木修剪、死树砍伐:

1、申报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基本资料(委托书要原件1份,其余资料要复印件各1份):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照片(不同角度5张,用A4纸彩打);

3、树木“砍一栽五”承诺书(原件1份);

4、《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临时占用、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审批表》(原件1份);

5、涉及单位附属绿地、绿地产权单位意见书(原件1份);

6、报件要求及注意事项:

1)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件时请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2)所有资料:装资料袋,封面详细填写报件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绿地临时占用、树木移植:

1、申报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基本资料(委托书要原件1份,其余资料要复印件各1份):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2、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复印件各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6、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7、项目涉及的绿化指标和绿化方案行政审批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

8、移植树木平面示意图1份(原件一份);

9、现状树木照片(不同角度5张,用A4纸彩打);10、新建道路开口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道路红线图及设计方案(复印件1份);

11、项目规划开口需提供城管部门道路设施挖掘审批表,交警部门的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

12、移植“死一补三”责任书(原件1份);

13、涉及单位附属绿地、绿地产权单位意见书(原件1份);

14、绿地临时占用平面示意图(注明尺寸)(原件1份);

15、《昆明市五华区城镇绿地临时占用及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审批表》(原件1份);

16、报件要求及注意事项:

1)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件时请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2)所有资料:装资料袋,封面详细填写报件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法律法规依据

1、《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00号令)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

2、《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3、《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细化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意见的通知》。

联系电话:0871-64153182、64171196

联系地址:五华区虹山东路版筑翠园16栋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2018.7 A3版空表

死一补三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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