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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需要哪些资料

问: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需要哪些资料

答:一、申请材料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申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2份);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原件3份)(电子版1份);

附件:(1)相关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

(2)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项目所在区域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三方签字盖章的防治责任范围确认书。

(3)生产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附件含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或初设)报告书中。

二、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请示(申请),应说明项目前期工作简要情况、委托方案编制情况、提出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申请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机关

五华区水务局。

受理地点: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水务(滇管)局窗口 地址:昆明市虹山东路版筑翠园小区商业街,电话6840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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