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服务证所需要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8-08-06 12:12:00
信息来源:大观街道办事处
问: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材料?
答: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相关依据和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生育服务证》
二、办理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办理对象:
1、女方工作单位在大观街道办事处范围;
2、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为大观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已婚育龄夫妇。
四、申报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双方近期婚育情况证明(单位计生办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并加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公章);
4、育龄妇女本人半寸或一寸照片1张;
5、情况复杂的出示户口册、离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和材料后,审核合格办理《生育服务证》。
六、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七、咨询电话:63104947
五华区人民政府大观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