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
办理依据:
(1)《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
(2)《关于昆明市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的通知》(昆残发[2008]54号);
(3)《关于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证鉴定工作的通知》(昆残发[2009]6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鉴定工作的通知》(昆残联发[2009]2号);(5)《关于委托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省精神病院为昆明市残疾人鉴定医院的通知》(昆残联发[2007]5号)。
办理范围及对象: 凡户口隶属五华区常住户籍,本人自愿,并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居民,均可申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受年龄限制。
申请材料及程序 :
(一)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残协提出办证申请,经社区残协审核合格后,为其开具介绍信、发放残疾评定表;
(二)申请人本人,携身份证、介绍信、残疾评定表、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病历,到区残联指定鉴定机构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三)鉴定完成后,符合办证等级的,由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白底彩色二寸照片3张、指定鉴定机构盖章的残疾评定表,到户口所属社区残协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社区残协审核合格后,上报办事处残联,集中审核汇总,交区残联办理。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窗口咨询: 0871-68330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