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民生诉求
来信时间:
2018-07-23 17:22:46
来信内容:
书记您好!我这里是您下属单位五华区文体旅局管理的铺面(东寺街蜜茜亚服饰),已正常经营15年,现突接通知不再续租,而且发通知一个月内强制搬出(合同注明如不续租需三个月前通知)!我们已建立逾6000顾客的档案,是一个资信良好的服装店,在整体经济环境不算好的情况下好几个家庭靠这个工作生活!垦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关注此事!拜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18-07-27 16:04:33
回复内容:
章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经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现对您反映事项作如下答复: 按照您与区文体旅局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1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商铺租赁期于7月1日到期后,未续签租赁合同,区文体旅局按相关法律规定已于7月17日将《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出租的通知书》送达您本人,通知书载明请您最迟于2018年8月17日前(租赁合同期满终止后30日内)搬出,此期限内区文体旅局不收取租赁费用,您已确认收件。 请您对五华区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给予理解和支持,如您仍有疑问,可直接拨打电话0871-66361816作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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