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埠界址碑(市级)

7、商埠界址碑图

商埠界址碑位于五华区金牛街盘龙江畔,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青石质地,通高约0.78米,宽0.26米。碑文4行,32字,阴刻,楷书。碑文标明:商埠界址,南北界自溥润桥起至双龙桥止,计长陆佰二十仗,约三里许。”,当时昆明商埠有四至界石,此碑当为北界石碑。

商埠即对外通商口岸。政府在商埠设置税务机关征收关税。云南开辟商埠,始于清光绪年间。那时候的商埠有两种,一种是帝国主义强迫清朝政府开放的商埠叫做“约开商埠”,如云南的蒙自、思茅、河口、腾越等;另一种是清朝政府自主开辟的商埠,即“自辟商埠”。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光绪皇帝根据云贵总督丁振铎的奏折,批准将昆明作为自辟商埠开放。

昆明自开商埠是云南近代史上一个具有地缘政治经济意义的重大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抵制了西方势力的扩张,阻止了英法“约开”昆明商埠的企图。

商埠界址碑是昆明在清末自辟商埠的重要物证。1986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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