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1、事情的起因是本人于3月初投诉原单位流年光锦摄影有限公司。自投诉之日起至两周后并未等到任何进场的通知,由于在我后投诉的案子已经受理了,我便打了0871-63584446电话前去查询是否已经受理或者缺乏什么材料,当我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表现极其不耐烦,完全不关心我在说什么,自顾自的说,案子他不知道是谁在办理,没法查,每个案子都有他的进度肯定会受理的等等,我一再表示我不是来催案件办理的我理解案子有自己的排期,当我询问到他姓名的时候,他直接挂断了电话。
2、紧接着我打过去,换了一个人接,他表示这个电话是两个人用,于是我重新说明情况,他帮我查询到原来是他自己在办理我的案子,这时候态度还比较好,但当我问到他名字的时候,也拒绝告诉我,事到如今,我也未能得知我一直联系的人是谁。
3、第一次主动打电话和我沟通时未提前和我沟通我,直接让我去现场与企业调解,我表明临时安排我现在不方便可否电话沟通,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企业主动承认了案件事实,于是换到工作人员接听,前后不到20秒的时间,我向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情况,他第一句话是问我:你有没有录音?
当我表示没有以后,他原话是:我刚刚出去上厕所了什么都没有听到。
首先,电话沟通案件,工作人员应主动录音,记录案件过程,尤其是如果真的上厕所更应当录音,不然他怎么能知道沟通的内容和细节呢?
其次,如果没有条件录音也应该提醒双方当事人主动录音,以保存证据。而不是事后得知没有录音后松了一口气,一边倒的帮着企业方。
再次,前后不到20秒的时间,这个上厕所是否真实大家心知肚明。当我表示在场还有其他工作人员可以作证时,他含糊其次,一直在提仲裁的事情,恐有推脱之嫌。
最后当我说我有书面证据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那你提交过来吧。没说时间地点和对接人,而后我再次打电话联系才勉强说了个501.当我问到对接人时,也只说上来就可以了。如果问心无愧的话为什么那么害怕我知道姓名,怕我向上反应呢?
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5、我们作为公民相信公权力,才会向该受理机关反应我们的情况的,如果公权力如此不公,真的让我们很失望。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事,我也只是维护我们应得的权利而已,我不明白为什么要遭受如此不公的待遇。我们就姑且算即使办案机关没有相应的录音程序,也没有义务提醒当事人录音,也可以去上厕所。但至少谁办的我的案子应该告知,流程走到哪一步应该透明,双方当事人如何沟通应该清楚吧?在明知电话沟通肯定没有面谈流畅的前提下,没有坚守工作岗位,玩忽职守,甚至因此错过重要的证据,事后毫无悔意,当我表明保留投诉他的权利的时候,态度愈加恶劣。我不明白我当时是否在和公职人员沟通还是和一个市井流氓。还是政府相应的职业培训已经落后到这种程度?办案人员的个人素质、职业素养、专业程度没有一点配得上拿纳税人的钱生活。
6、诚挚的希望局长可以给我一个答复,希望相应人员可以得到整改。我将保留向上级机构反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