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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注销部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规〔2025〕1号)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办学许可证到期后,举办者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云南金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6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附后),因其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换证申请,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依法对上述学校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式注销,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学校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原办学许可证及印章自动作废。对未经许可继续违法办学的,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单

编号

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届满日期

1

云南金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人社民353010240001219

2025年3月31日

2

昆明市五华区新蓝职业培训学校

人社民353010240001238

2025年3月31日

3

昆明高新区昊承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人社民353010240001419

2025年3月31日

4

昆明市五华区华普亿方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人社民353010240001709

2025年7月3日

5

昆明市五华区万荟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人社民353010240001819

2025年10月25日

6

昆明高新区宏剑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人社民353010240001829

202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