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16 13:42:45 信息来源:五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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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五华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初审和上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和维护五华区行政区域界线,做好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老龄事业科)。
所属单位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和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落实资金筹集机制、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依据《昆明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的意见》(昆政办〔2010〕87号)和上级调整标准文件,继续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5%确定,逐年提高低保标准。2021年至今先后四次调整城乡低保补助标准,2025年7月标准提高至744元/人/月。2025年11月, 全区共有低保4560户5492人。“十四五”至今,累计发放低保金23619.9万元,其中2025年1-11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485.18万元,惠及低保对象60637人次。做好脱贫攻坚中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制定了《关于五华区加强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五华区区内扶贫“六个一批”帮扶专项方案》,发挥民政职能,积极配合区扶贫办对低收入群体开展帮扶救助,截止目前,五华区共脱贫监测户17户55人。二是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省和市《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对照省民政厅《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3号),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特困人员供养申请程序。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逐年提高,由2021年740元/人/月提高到目前的968元/人/月,目前,我区共有特困供养人员有582人,其中分散供养人员502人,集中休养特人80人,“十四五”至今,累计支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661.57万,其中2025年1-11月累计支出特困人员供养经费669.65万元,惠及供养对象5902人次。三是严格标准,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及时便捷。2024年制定《五华区临时生活救助操作规程》,明确救助范围、标准,规范审批程序,加大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好政策达不到,而确因突发性、临时性因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的救助问题,将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扩大到1万,使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救助。“十四五”至今,共计支出临时救助金621.31万元,其中2025年1-10月临时生活救助448户次,发放救助资金93.54万元。四是实施信息化核对,力求精准施保。建立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破解救助对象认定难问题,推进社会救助公正、公平。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核查率、现有保障对象核查率均达100%,为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提供了重要依据。五是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根据《昆明市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流程,制定了《五华区民政局2025—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项目实施方案》,投入项目资金224.15万元,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多元服务类社会救助。六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持续推进困境儿童心理帮扶和收养评估工作,做好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特殊困境儿童基本保障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1-2025年共发放特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448.534万元、孤儿助学金10.27万元。成立五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置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建成1个区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0个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18个社区“儿童之家”,建成完备的1+10+N三级联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七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管理工作。2021-2025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17843人次,共计2844.242万元。
2.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满足多元养老需求。一是五华区养老机构数达18个,较2021年增长50%,床位总数4328张,较2021年增长74.16%。启动五华区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个,其余5个街道通过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方式实现共建共享、社区日间照护中心41个、老年幸福食堂26个。在床位总数、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持证养老护理员占比、养老服务领军企业数量等方面,均位居全市前列,“9073”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不断深化,“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成型,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二是2022年五华区被确定为全省居家和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区),红云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于2023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被省民政厅列为全省街道级示范中心,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积极探索居家新老上门服务方式,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老年人床边延伸,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5006名,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1.6万次。重点为901户困难、独居老人开展了助洁、助浴、助餐、助行等居家上门服务,服务时长达到86496工时。分批次、有步骤地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完成了1021户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打造了“五华颐养”居家养老服务品牌,针对80周岁以上老人,开设了老年津贴申请及生存认证线上功能,通过线上申请、签约、改造、验收等闭环流程,对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管。三是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区政府惠民实事内容,不断强化养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精准引入知名养老服务企业。主动融入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格局,积极推动云甘美悦养·园城健康养老综合体、物产中大金石集团朗和银滇国际康养中心、一心堂综合医养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在银发产业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推进养老产业与养老事业融合发展。四是积极探索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康复理疗等灵活医养服务模式,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先后建成10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养老服务,一心医养中心、三一一养老护理院两家医养结合机构被评为四级养老服务机构。2025年,在丰宁街道率先试点”医养一张床”。在丰宁街道同步开展养老服务需求摸底,摸底人数3524人,其中无偿服务需求人数3099人,低偿服务需求人数367人,有偿服务需求人数58人。并通过入户走访、定点采集、电话沟通等方式收集老年人服务需求,共累计收集服务需求10类419个。五是坚持规划先行,加大养老设施保障。制定《五华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把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纳入五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确保新建小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为推动养老服务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提供设施保障。六是落实高龄老人待遇保障。截止2025年10月办理老年优待证3863本。通过社会化方式对80周岁及百岁以上老年人逐月发放高龄津贴,2021年-2025年累计发放高龄补贴9506.368万元,其中2025年1-10月份发放资金1794.784万元。
3.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助力基层治理创新。一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进“六同步”和“两纳入”。将党建工作纳入登记管理全过程,实行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登记评估、教育培训与党建工作同步。依托登记、年检、换届等契机,推动党建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党章,2025年1-11月完成成立登记7家,变更登记50家、章程核准15家、换届33家,党建工作100%入章。二是搭建社会组织全域培育孵化体系,制定出台《五华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社会力量协同体制指挥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五华区街道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五华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全面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实现分级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运维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依托五华区社会组织双中心,开展“需求内参”服务需求研讨会13次,“共益私董会”机构发展研讨会8次,“社会影响力”论坛14场,“细胞充能”行业赋能活动18场,“创益计划+”项目资洽会1期,“社治讲武堂”社区规划师队伍培养3场,“鹌鹑计划”孵化4场,共计服务5000余人次。先后举办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项目“社治五华·多元有你”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助推基层治理新路径品牌项目、2024年第六批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等,总计给予235万资金支持,面向全区征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4支,服务内容涵盖为老服务、儿童发展、精神障碍护理、社区居民自治、商圈公益互助、精神文化建设、非遗传承等多个领域,服务辖区居民数万人次。2024、2025年支持项目仍在开展中。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管。规范社会组织登记,2021年至今,共完成社会组织成立78件,变更425件,注销177件。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将内部管理制度、理事会召开情况、党组织组建和党员情况等情况纳入检查范畴。2021-2025年分别有417、425、428、456、434家完成年度检查。2021-2025年实地抽检社会208家,下达整改通知书64份,完成整改52家。落实行政审批“双公示”,2021年至今,共录入行政许可“双公示”680件,行政处罚“双公示”40件,公示率100%。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各项专项工作。依法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2021年-2025年采取注销方式清理69家、激活方式清理18家,撤销方式清理22家。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持续发布《五华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等公告,提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渠道、识别非法社会组织方法要点,畅通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渠道。截止2025年11月,共查处移交非法社会组织线索9条,劝散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2场。完善名称规范登记审查,2025年1-11月,五华区新核准社会组织名称8家,均符合《办法》规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联合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昆明市五华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五华区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家自查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回头看”联合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乱收费整治。按年度形成《五华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公示》发布在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十四五”期间年无相关违规收取会费的投诉举报发生。五是促进社会组织功能发挥。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与云南省贵州商会结对帮扶,积极会同区乡村振兴局、西翥街道、云南省贵州商会订立书面结对帮扶协议,获得对口帮扶资金30900元,专门用于五华区西翥街道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村低收入户增收工作。制定《昆明市五华区物业管理协会行业自律公约》《昆明市五华区物业管理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昆明市五华区物业管理协会行业自律宣言和倡议》对会员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降低行业风险,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创建行业诚信服务品牌。
4.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提升便民利民水平。一是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加强辖区殡葬机构管理,指导推进大佛老爷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2021-2025年,处置无主遗体和无亲属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遗体233具,处置率达100%,发放部分特殊困难群体一次性火化补助和西翥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居民一次性火化丧葬补助703.2617万元。加强散埋乱葬整治工作,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平毁拆除违建活人墓129座。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提供电话、窗口、一部手机办事通等预约登记渠道,长效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不断提高婚姻服务质效。2021-2025年,办理结婚登记27979对,离婚登记10216对。为1385对离婚家庭提供了婚姻咨询服务。打造五华区公园式结婚登记点、颁证仪式、婚俗文化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婚姻服务场所。三是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搭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了救助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2021-2025年,劝导、劝离流浪乞讨人员3892人次,送市救助站集中救助36人,送医救治22人,按时、有效处置流浪乞讨人员网格数字案件1324件,结案率、时效率均达100%。四是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地名管理规范有序。搜集地名调查目录3524条,形成涉及11大类63小类的地名2905条,完成《五华区行政区划图》更新编制工作。2021-2025年,完成门牌设置审批5480件,道路命名39条,地名命名41件,地名标志牌设置覆盖100%。2022年与富民县、西山区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2023年牵头与盘龙区、富民县民政局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推动平安边界建设。
5.探索慈善事业发展,凝聚社会爱心力量。一是多元参与,健全慈善网络体系。按照“有制度、有机构、有活动、有成效”的目标,全方位构建三级协作体系,形成以五华区慈善会为龙头,街道社区基金(社区微基金)、各慈善组织联动发展的慈善服务格局,把慈善工作重心下沉到街道、社区。2023年全面启动五华区“社区基金”试点建设以来,全区10个街道建立了10支街道级社区基金,86支社区级社区微基金,基层基金累计募集资金及物资约300万元,累计受益群众达12.79万人以上。2025年五华区各社区基金开展社区慈善救助活动10个,社区慈善救助资金累计2.3万元,其中生活物资救助7个,受益困难群众133人,物资价值1.8万余元,发放一次性社区慈善生活救助金4000余元。二是慈善力量不断壮大,构成社会慈善资源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的“五社”联动机制,实现慈善服务力量和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与有效配置,围绕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开展试点项目,助力社区基金发展,打造“慈善+”公益慈善街区品牌,充分整合商圈资源,并通过腾讯公益、支付宝公益、空间换资源等线上+线下平台开展项目筹资,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三是聚焦“一老一小”重点群体,以“政府+慈善”协同发力为路径,系统构建起覆盖儿童成长与老年照料的全链条关爱服务体系,区民政局与慈善会联合设立儿童青少年基金,专项帮扶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未成年人,通过发放生活救助金、开展深度帮扶活动等方式,连续两年为困难儿童提供支持,累计发放救助金4800元,有效缓解困境家庭实际困难。创新整合慈善资源推进“慈善助力爱心食堂”建设,选取两个代表性食堂开展餐费补贴项目,为我区低保、特困、高龄、残疾等100余位老人提供持续一年的用餐服务,累计供餐约2万餐。四是关注西翥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关注西翥片区一老一小群体,为边缘易致贫人群和突发严重困难人群提供帮扶,凝聚慈善力量助推共同富裕。关注乡村教育事业发展,五华区慈善会联动爱心企业共同出资30万元帮助西翥瓦恭小学修建体育场和音乐教室;联动商会、爱心企业为干旱村组送水,为困难家庭购买农业生计,促进低收入人群持续增收,开展为西翥困难家庭“送鸡苗”等活动,累计受益村民两万余人。2025年春节前夕针对西翥街道陡普鲁社区开展“寒冬送暖”活动,为24名高龄与低收入困难群众送去毛毯、大米、食用油等急需生活物资,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传递政策温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754,550.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466,234.63元,政府性基金7,288,316.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77,219.30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分析:①2026年将2025年结转结余资金8,169,750.00元纳入了总收入中;②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754,550.63元,其中:本年收入62,584,800.63元,上年结转收入8,169,75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587,134.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97,666.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上年结转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9,1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290,65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77,219.30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分析:①2026年将2025年结转结余资金8,169,750.00元纳入了总收入中;②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754,550.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754,550.63元,其中:基本支出8,922,485.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228.11元,增长3.48%,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项目支出61,832,06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76,991.19元,增长18.55%,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将2025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8,169,750.00元纳入了总支出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 20802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593,248.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反映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2. 20802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358,72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组织管理工作,反映社区组织规划等支出。
3. 20802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141,075.00元,主要用于社区的地名管理,反映区域地名规范化等支出。
4. 20802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54,966.80元,主要用于除以上民政管理事务外的其他民政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民政事务等支出。
5.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12,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编的离退休人员,反映行政编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6.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81,736.00元,主要用于事业编的离退休人员,反映事业编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7.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37,304.8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8.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反映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 2081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500,177.15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反映困难儿童生活和教育补助等支出。
10. 2081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22,940,360.74元,主要用于高龄老年人,反映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11. 2081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1,806,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火化补助,反映殡葬补助等支出。
12. 20811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20767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事业,反映养老服务等支出。
2081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9,778.87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反映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20811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6,474,036.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支出。
15. 2081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8,581,073.76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人员低保金,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支出。
16. 2082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1,208,8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反映困难人民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等支出。
17. 2082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9,522,087.25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供养,反映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等支出。
18. 2082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579,252.00元,主要用于除以上生活救助外的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以上未列的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19.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32,685.1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缴费等支出。
20.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91,888.9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1.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50,956.2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除了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72,287.7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3. 2296002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7,288,316.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福彩公益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无与省级配套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无与市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7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相关安排,无此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涉及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有22个,资金总额为53,662,314.7元,具体如下:
(一)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0,282,560.74元。
绩效目标设置:1.完成22,446名80-89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3,636名90-99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55名10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完成21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的发放。2.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对象覆盖率达到95%。3.关爱、关心老年人,增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9,353,337.25元。
绩效目标设置:1.完成675名特困人员供养、支付32名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门诊医疗费、住院费。2.稳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3.特困人员供养生活保障金发放率及及时性达到100%。4.有效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7,726,373.76元。
绩效目标设置:1.完成5,698名城市低保人员保障金发放。2.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3.低保金发放率达到100%。4.有效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四)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9,3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低保入户调查和管理工作培训1次、印刷低保宣传资料2,500本。2.入户调查覆盖率及培训工作考核合格率达到97%。3.增加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的幸福感,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五)法律顾问服务费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5,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 为职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1次。2. 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及时率达到95%。3. 保障部门运转,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使单位人员满意度高于95%。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六)节日慰问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105,45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发放特殊困境儿童节日慰问70人、部分临时救助人员节日慰问费(国庆中秋、春节走访慰问)20人次、发放国庆、中秋、春节节日慰问费特困人员675人、发放国庆、中秋、春节节日慰问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698人。2. 节日慰问费发放率达到95%、节日慰问费发放及时性达到95%。3. 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节日慰问情况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七)居民核对中心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5,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核对系统操作和宣传手册600册。2.网络运行正常率达到98%。3. 提高救助工作准确性,使数据使用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八)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及节日慰问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428,177.15元。
绩效目标设置:1.分散供养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机构集中供养儿童(社会弃婴)25人、发放困境儿童临时价格补贴70人。2.让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地名管理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41,075.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新制作安装门牌数45块、制作安装全区国标街路巷地名标志牌35块、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进行维护1000块。2.街路巷地名标志牌维护覆盖率及新增门牌安装制作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助力现代城市管理效果显著,有效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引导作用,弘扬地名文化,使社会公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殡葬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328,5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区级火化补助73人。2.殡葬宣传资料验收合格率达到98%,无主遗体、特困人员死亡遗体处置率达到100%。3.殡葬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95%,祭祀群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一)殡葬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806,5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处置无主遗体、特困人员死亡遗体60具。2.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区级火化补助370人。3.殡葬宣传资料验收合格率达到98%,无主遗体、特困人员死亡遗体处置率达到100%。4.殡葬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95%,祭祀群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二)婚姻登记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23,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购买结婚证书12,500对、离婚登记证书12,500对。2.印制婚姻登记业务资料100,000。3.购买婚姻登记证书合格率达到100%,换证及时率达到100%。4.有效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6,474,036.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1,800人、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发放1,600人、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发放2,600人。2.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情况,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四)农村籍60至79岁老年人生活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542,8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发放60-79周岁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10,595人。2. 60周岁至79周岁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对象覆盖率达到95%。3. 关爱、关心老年人,增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使农村老年人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五)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198,8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临时救助648人次。2. 临时救助合规率达到100%、临时救助金发放及时性达到90%。3.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六)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358,72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撤销20家僵尸型社会组织。2. 社会组织新成立、年检、注销、撤销公告项数达标率及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合格率达到95%。3.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水平,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七)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97,6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 智慧平台运维和运营项目。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评估工作达标率达到95%。3.“有效促进五华区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使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八)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166,666.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海源小学、红旗小学社工站建设。2.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水平,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九)养老服务工作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502,5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养老机构年度运营含一次性建设补助评估2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26家;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家;新时代老年人幸福食堂运营评估19个。2. 五华区敬老院进行运营补助。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评估工作达标率达到95%。4.“有效促进五华区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使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收养登记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8,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小组人数3人。2.云南省内昆明市五个主城区2件、五个主城区意外1件。3.收养能力评估达标率达到95%。4.保障被收养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使被收养人员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一)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579,252.00元。
绩效目标设置:1. 2/3医疗费救济人数13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定期定量补助人数8人、特困、低保家庭临时送精神病院精神病人医疗费预计人数30人、精神病院精神病人(集中供养)医疗费人数19人、享受原工资40%救济人数5人。2.救助人员合规性达到100%。3.补助金发放及时率达到90%。4.提高符合救助条件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二)老龄卫生健康事务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69,666.8元。
绩效目标设置:1.敬老月慰问百岁老年人数55人、敬老月资助特困老年人数200人。2.遗产管理案件诉讼代理12件。3.老龄补贴金的发放到位率100%。4.提高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情况,使补助对象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7,64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862.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人员增加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资产总额108,379,736.61元,其中,流动资产4,739,575.86元,固定资产103,454,763.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5,396.9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634,504.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509,872.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附件4: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