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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 年度履职报告

朗读

根据五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5年度履职报告

评议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五华区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推动理论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提高法治建设满意度,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同统计系统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能统一起来,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制定五华区统计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全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结合统计局实际工作,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主要任务,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通过开展高品质统计法治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为五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不断加强普法责任制制度建设将普法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计划同部署,根据《五华区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和其他重要普法活动通知等,及时向区司法局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和相关材料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落实五华区2025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并结合统计职能职责开展针对性普法工作;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构,明确法规科和执法监督科3名专职普法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普法工作

二、贯彻落实情况

(一)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将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纳入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推动实施落地落实。按要求把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深化落实宪法宣誓、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践行。将新修改统计法及中央有关统计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党校党员基本培训课程内容,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

(二)加强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聚焦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注重方式方法、分层分类推进,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传达,着力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的学习,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的宣传,深入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教育,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将统计法律知识列入各类培训、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议重要学习内容,拓展学习的方式方法,提高统计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统计干部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

(三)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严格落实《五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实现述、考、评、督、责协同联动,每年向昆明市统计局报告五华区统计局法治工作总结、五华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工作考核总结和五华区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总结。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多种形式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贯彻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四)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宪法精神与民生法规,让宪法走进日常生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遵循。通过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教育,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爱国主义精神和法纪责任意识,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将领导干部作为宪法学习教育的重点对象,组织专题学习会、宪法解读研讨会等,引导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宪法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理念,切实提高运用宪法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五)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新修改《统计法》为切入,有针对性推出统计普法产品,多方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专业培训、年报会、国家联网直报平台开展统计法治宣讲,将普法宣传做到数据填报前一步。在执法检查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对企业、当事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醒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在行政处罚后开展回访式普法,提醒违法企业引以为戒,依法统计持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六)认真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统发〔202543号)要求,统计局各专业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本专业数据质量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统计法治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本单位普法职责和任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不断提高社会大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支持度和配合度。坚持统计法律法规逢会必讲”“逢训必讲的原则在年报、定报培训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结合日常走访、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一对一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引导调查对象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同时强化统计人员法治宣传加大对普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参加统计大讲堂等各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二)继续抓好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加大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规范统计执法程序,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水平,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能力。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和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在实践主动向有执法经验的上级部门及其他县区学习,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强素质、增本领。同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力量,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当下新形势。

(三)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零容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着力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统计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要求,组织统计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观看执法视频培训课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同时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筑牢协同联动防治统计造假的工作机制,推动统计监督在监督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