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长虫山火食箐樱花谷文旅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17 10:28:51 信息来源: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朗读
长虫山火食箐樱花谷文旅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态溪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长虫山火食箐樱花谷文旅建设项目。
三、使用林地的用途:特色餐饮区、野奢帐篷、稻草雨棚。
四、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马村社区上马村小组境内。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范围详见长虫山火食箐樱花谷文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面积为0.5022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原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48.6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长虫山火食箐樱花谷文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属于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马村社区上马村小组管理使用。
八、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云昆明态溪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林地补偿费用由昆明态溪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足额支付给林权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