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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五人社监令字〔2025〕第250号)

朗读

五人社监令字〔2025〕第250号

昆明高新区世博阳光鼎易天城幼儿园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吕买玉、高映芳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对你单位指令如下:自收到本指令书7日内,依法向你单位劳动者吕买玉、高映芳足额支付工资。

请你单位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地址: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42号五楼)。

如果你单位不改正和不报送改正情况材料,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员:伏云峰       监察证号:24-Z19145

                赵  超       监察证号:24-Z19017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