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五华区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听证会的通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5-09-22 12:20:41 信息来源: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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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的《五华区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五华区既有非住宅类建筑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听证会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人民中路66号2号楼五华区自然资源局8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刘伶俐 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形象科科长
(二)听证委员:
张 琰 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罗 兆 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陆召见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 超 五华区博物总馆
(三)决策发言人:
李治华 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吕 超 五华区政府督查室
许越洋 五华区司法局
(五)听证记录人:
郭昌陇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六)听证代表:
丁 杰 五华区人大代表,昆明市利亚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妍蕾 五华区政协委员,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主任科员
朱鹏程 五华区水务局工作人员
赵 飞 护国街道办事处建服中心工作人员
蒋丽敏 莲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普文超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建服中心工作人员
杨继英 普吉街道同心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姚 宏 龙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李世锋 丰宁街道办事处区域发展中心主任
许 皓 红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卢 彬 西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缪应航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邵 阳 昆明镁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余 敏 云南润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员工
牟杨杨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