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草原公示 (五华区长虫山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长虫山生态绿道及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28 14:41:42 信息来源: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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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长虫山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长虫山生态绿道及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草地单位: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草地项目名称:五华区长虫山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长虫山生态绿道及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草地的用途:生态绿道、配套消防辅助工程、照明灯具服务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小普吉居民小组、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第一、二居民小组、第四、五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草地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拟使用五华区境内集体其他草地面积0.3617公顷,其中: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小普吉居民小组集体面积0.2250公顷;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集体面积0.1367公顷,其中:第一、二居民小组面积0.0162公顷,第四、五居民小组面积0.1205公顷。草原类别为一般草原,优势草种为野古草、扭黄茅、鬼针草、高羊茅、黑麦草等。
六、拟使用草地的权属: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小普吉居民小组、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第一、二居民小组、第四、五居民小组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七、拟使用草地补偿情况:经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草原权属所有者签订的补偿协议,该项目不予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