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草原公示(五华区长虫山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长虫山生态绿道及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28 17:00:23 信息来源: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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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长虫山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长虫山生态绿道及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草地单位: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草地项目名称:五华区长虫山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长虫山生态绿道及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草地的用途:配套消防辅助工程、生态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居民委员会,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拟使用草地基本情况:该项目拟使用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第五居民小组集体草地面积0.0286公顷;普吉街道办事处普吉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普吉居民小组集体草地面积0.0491公顷,使用草原性质为永久占用。
六、拟使用草地的权属: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右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第五居民小组;五华区普吉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普吉居民小组集体所有、管理使用。
七、拟使用草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使用草原补偿费,由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补偿协议补偿给草原权属所有者。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反映,电话:65335938。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