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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说法】经济条件差异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朗读

近日

小芳(化名)与其丈夫

双方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

感情逐渐破裂

小芳提出离婚

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没有争议

但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

无法达成一致

双方都想直接抚养孩子

【漫“话”说法】经济条件差异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漫“话”说法】经济条件差异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母亲收入较低但长期照顾孩子,父亲经济条件优越但工作繁忙。法院是否会因经济优势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1.法院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经济优势仅是考量因素之一。若父亲长期疏于陪伴,而母亲能提供稳定的情感支持,经济差距可通过抚养费补足。

2.若母亲长期承担主要照顾责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身心不利,法院倾向维持子女现有生活状态。

3.警惕以经济要挟行为,若父亲以断供抚养费施压,法院可强制执行,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实务建议:

母亲可举证子女成长记录、日常照料证据(如学校沟通记录、医疗陪同证明);

父亲需证明其有能力且愿意调整工作时间参与子女教育。

一句话总结

法院不会仅因收入差异作出判决

经济弱势一方可通过突出

情感关怀、子女适应性等

优势争取抚养权

(相关内容仅作参考,如遇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人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