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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亮沙朗乡桃园办事处大村设施农业用地转让公示(7月8日至7月25日)

朗读

李学亮申请办理国有农业用地转让手续,地块位于沙朗乡桃园办事处大村,土地证号为昆明五华国用(2005)第0263312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744.75㎡(1.12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为设施农业用地,终止日期:2039年3月10日。现拟同意将李学亮名下国有设施农业用地转让至李静名下。

现将转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网站之日起15天。如对上述转让情况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业务电话:65354793

联系人: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