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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朗读

因业务工作需要,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 服务期限:3年。(本项目为一采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

三、 服务范围:

1.金融监管业务;

2.国有资产管理及处置;

3.国有企业综合法律服务;

4.政府发债;

5.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服务;

6.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办理聘请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和执法工作、投诉、质疑处理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6.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7.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五、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准时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六、相关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通过上年年检,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新成立律师事务所除外)

3.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4.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新成立律师事务所除外)

七、提供材料

1.每年服务费用报价(含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拟安排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4.其他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纸质正本,并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630日17:00,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华山西路1号)1008办公室

联系电话:63629808          联系人: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