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 @所有人,举报有奖!(2025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5-05-30 15:48:41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民法院
朗读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4)云0102执恢2164号
被执行人:肖江暋,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319690123****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37栋2单元502号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肖江楠,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319770708****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29号13栋1单元2号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广重泰,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322119690729****
住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大具乡培良村委会营盘村四组32号。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陈超,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230119690927****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47栋2单元402号。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杨惠芬,女,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219511026****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94号1幢2单元401室。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毕光兴,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219470109****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94号1幢2单元401室。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一、凡是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予以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100至500万元,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予以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奖励。
二、我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绝对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三、举报电话:0871-68211369(吴法官)
四、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