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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 | @所有人,举报有奖!(2025年第二期)

朗读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4)云0102执恢2164

被执行人:肖江暋,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319690123****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372单元502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肖江楠,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319770708****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29131单元2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广重泰,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322119690729****

住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大具乡培良村委会营盘村四组32号。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陈超,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230119690927****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映象472单元402号。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杨惠芬,女,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219511026****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9412单元401室。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被执行人:毕光兴,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

53010219470109****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9412单元401室。

涉案标的:29091000元。

一、凡是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有效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使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予以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100500万元,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予以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给予悬赏金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予以奖励。

二、我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绝对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三、举报电话:0871-68211369(吴法官)

四、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