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五华动态 > 部门动态

【“劳”有所获】“工伤”没买保险不要慌 伍小天教您破局!

朗读

在职场奔波的路上

你是否曾因欠薪、工伤等问题

而迷茫无助?

却不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为增强广大劳动者法律意识

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华法院推出普法栏目

有所依》

让你劳有所

工作

今天推出第二期

提问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单位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如果单位为您参加了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损失。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伍小天提示

假如在工作中受伤,请及时保留好相应证据,在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后续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