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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显担当!五华区检察院办理案件入选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朗读

2025年5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五届(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结果揭晓,五华区检察院办理的陈甲诉云南省昆明市某医院履行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成功入选。


该案通过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纠正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了相关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流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次入选,是对五华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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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甲诉云南省昆明市某医院

履行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法定职责

检察监督案


【关键词】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 出生医学证明 依职权监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案例简介

2012年7月,陈甲、陈乙夫妇二胎生育一子(患有唐氏综合征)。后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由父亲陈甲抚养,但一直未向医院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李某、杨某夫妇收养一名被遗弃儿童,因无出生医学证明而无法落户。李某与陈乙系老乡,得知陈乙离婚且没有为自己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便让陈乙协助到医院为其收养的儿童冒领《出生医学证明》。2018年,陈甲到医院为其子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被告知已被陈乙申领,出生信息与其子一致,但孩子及父亲姓名均为他人。陈甲多次向医院、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部门申请换发,反映情况,均未获支持。


2024年4月,陈甲以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出生医学证明》。法院以超过五年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昆明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查明医院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具有法定职责,案涉《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错误且对陈甲造成重大影响,属无效情形,医院应当予以换发。2024年6月,检察机关向医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予以换发。考虑到被冒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已被用于落户,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解决两个孩子的落户、上学等问题。


典型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命的第一个人生证明,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文件。冒领他人《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既干扰了正常的户籍管理秩序,也严重侵害了他人取得户籍、获得救助等相关合法权益。为破解部分“过期之诉”中,当事人对行政行为失去通过诉讼进行救济而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问题,检察机关勇破“程序空转”之难,依职权受理案件,查明案件事实、明晰法律关系、厘清责任主体,精准监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维权困境,更关注到一纸证明背后两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