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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举行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园长专题分享交流会

朗读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推动五华区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提升幼儿园园长的法律意识和办园能力,2025年4月29日,由昆明市五华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园长专题分享交流会”在昆明市五华区江滨幼儿园教育集团中天北宸园区举行。活动邀请了辖区内各类型公办幼儿园和部分优质民办幼儿园的园长参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学前教育法治化发展的新方向,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专题分享

五华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学前教研室刘智菁主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和核心条款,以《学法、用法、提高认识》为主题与大家展开交流。刘老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核心,从“将宪法和教育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具体化、凸显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立法目标以及将学前教育定位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三个方面与参会老师展开深入研讨。

交流讨论

在交流环节,各位公办园和民办园的园长代表们基于当前的办园形势、办园情况以及未来趋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提到的投入保障、法律责任、幼儿园、学前儿童等板块开展互动式讨论。

下一步,五华区将以“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为主题,组织辖区内各类型幼儿园和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共同营造依法从教、重视学前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华区江滨幼儿园教育集团总园长 李秋璇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我深刻认识到公民办幼儿园在法治框架下的差异化发展路径。公办园依托财政保障,在普惠性资源供给、师资稳定性(如编制管理)及规范化管理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需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落实“游戏化保教”原则,杜绝小学化倾向。民办园则需在法律规范下探索特色化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应加强成本控制与质量提升,同时警惕过度商业化对儿童权益的侵蚀。立法通过明确“儿童优先”原则,推动公民办园在安全保障、课程创新等维度形成互补,共同构建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生态。

五华区第二幼儿园园长 诸文静

五华区第二幼儿园在扩大办园规模的过程中遇到的挑战:一是如何优化和调整原有的垂直管理模式,建立层级管理,从而提升管理效率和质量;二是找到有效途径和方法促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为稳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提供保障。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华山幼儿园园长 沈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附则中支出“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开办托班”,办托条件《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上有较为明确的要求。在实践中首先要健全托办托资质,包括:在法人证(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曾注“托育”字样,在属地卫健部门完成托育备案等。托育和学前教育分属卫健和教体系统管理,行政管理工作量增多。托育工作需要适宜0—3岁儿童活动的环境支持,幼儿园环境需要改造,硬件改善经费投入增大;另需要熟悉托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保健医、营养师、厨师,师生比高,人员成本投入大。托育工作对预防保健、营养喂养、早期学习机会提供对从业人员专业性要求高,与学前教育差异化大,对当前幼儿园从业人员挑战较大。

五华区经典双城幼儿园园长 沈立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下民办园破局之道】民办园面临公办同质化竞争压力,需以特色课程、社区共建及精细化管理突围,通过优化服务、强化师资打造差异化优势,将教育初心转化为可持续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