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国安宣传进军营 法治维权润军心——五华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5-04-30 16:17:55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民法院
朗读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近日,恰逢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五华法院副院长武子捷带领民一庭干警,携手昆明军事法院走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〇医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全体官兵带来了一场生动的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五华法院和军事法院围绕“参观一次文化长廊、组织一次法规宣讲、赠送一批法宣产品、提供一次法律咨询”,组织参观人员“沉浸式”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和身边鲜活案例。副院长武子捷、民一庭庭长杨婷,与军事法院副院长黄强、民二庭庭长何进共同向九二〇医院官兵赠送普法宣传手册。昆明军事法院副院长黄强围绕“警惕隐蔽敌情,维护国家安全”这一主题开展了保密知识讲座。五华法院民一庭庭长杨婷、法官何雅蓉为部队官兵开展了“法律义诊”活动,接受官兵们的法律咨询,对官兵提出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进行了一对一讲解,详尽分析案情的同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官兵们表示,这次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法规深入浅出、析案例发人深省,法宣产品通俗实用、咨询建议操作性强,很受触动、很有收获,今后将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军事安全人人有责”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守安全保密规定、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以实际行动做国家安全的坚定捍卫者、忠实守护者。
截至今年,五华法院已连续三年进入部队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普法讲座和法律义诊活动是五华法院精准普法的重要方式,也是五华法院落实军地共建工作、回应官兵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
今后,五华法院将延续优良传统,继续聚焦官兵、群众司法需求,“零距离”开展送法进军营、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同时不断充实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五华、法治五华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安全知识小贴士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三、什么是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四、国家秘密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