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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 · 评价回访】拒不执行就执“刑” 五华法院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朗读

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来,五华法院执行局召开会议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及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摸排相关线索,整合全局力量集中办理。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氛围,已对十余名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其中,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6起,执行完毕1起。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线索多起。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同时,五华法院深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线索,其中一件案件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初步完成证据采集后,被执行人迫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当场一次性履行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何某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向五华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可能存在转移财产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后经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何某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对外收取款项三十万元,但并未向人民法院申报,也未用于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初步研判,何某的行为符合“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形。

五华法院于2025320日传唤被执行人何某询问相关情况,并要求其出示近期收支流水。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何某自判决生效后,为规避执行,一直以配偶的银行卡收取资金。同时,何某存在多项大额支出,且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多次在高档饭店、高端温泉酒店进行娱乐消费。鉴于何某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到期债务,五华法院于当日对何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告知何某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迫于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被执行人何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联系家属当场履行人民币16万元,并对自身行为作出深刻检讨,写下具结悔过书。因案件执行完毕,申请人刘某某向五华法院提交了提前解除何某拘留措施并撤回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的申请。鉴于被执行人何某具结悔过,并依法履行完毕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五华法院对何某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法院提醒

在民事纠纷案件强制执行阶段,有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义务,切不可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否则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犯罪,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