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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 · 评价回访】“法院+行业协会+N” 推动物业纠纷源头化解

朗读

推动物业纠纷源头化解

物业说业主不缴费

业主嫌物业不作为

物业纠纷只是简单的

“缴费纠纷”吗?

大量的司法实践表明非也

近年来,五华法院通过司法实践,并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了“法院+行业协会+N”的纠纷化解模式,凝聚法院、云南省房地产协会、住建部门、社区、辖区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部门的合力,打造“排查预警+提前介入+实地勘察+联动调解+跟踪回访”的全流程纠纷调处模式,推动物业纠纷源头化解,以“小”见“大”,推动基层治理细“治”入微。

纠纷双方各说各话

诉前调解入僵局

“小物业”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感,一头关系着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每一起物业纠纷都有自己的症结,每一个小区物业管理都有自己的特点,解决物业纠纷不能一概而论。

近日,五华区人民法院收到了昆明市某物业公司提交的诉状,诉请业主们缴纳物业管理费。收到诉讼材料后,五华法院立案庭法官随即就案件情况进行了了解。

经查,昆明市某小区系云南省某单位职工宿舍,以前由云南省某单位直接管理,并未聘请物业公司。后来,基于部分业主对于小区环境、治安秩序等改善的强烈需求,该小区引进昆明市某物业公司进驻开展物业服务。但物业公司进驻后,其服务并没有达到业主们的期待。近年来,部分业主以小区绿化带内杂草丛生、停车位管理混乱、卫生清洁不到位、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频繁投诉,并通过拒缴物业费表达诉求而昆明市某物业公司则以“经费不足”表示其整改存在客观困难。双方各说各话,矛盾陷入死循环,逐渐升级。

法官深知,物业公司批量起诉业主,背后的矛盾年深日久也涉及方方面面,绝不能一判了之,调解才是上策。但涉及面如此之广的纠纷调解起来绝非易事,尤其被起诉的业主一方人数众多,想要理出个一致意见都难,遑论达成调解合意。诉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实地走访查明症结

多方座谈了解诉求

承办法官于是特地邀请了云南省房地产协会特邀调解员于2025226日前往该小区进行走访调查,通过“实地勘察”“零距离调解”“释法明理”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情况。


实地勘察明症结

法官与云南省房地产协会特邀调解员走访了小区30余处点位,拍摄了绿化破损、垃圾清理等证据照片20余张,绘制了车辆乱停“热地区域图”。


开展座谈听心声

组织业主代表、物业负责人召开恳谈会,整理出小区目前存在的绿化修剪维护、车辆管理、物业人员素质提升、卫生清洁、服务态度优化等问题,并梳理出问题清单、建议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并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解决业主核心诉求。


释法析理定框架

法官现场解读《民法典》物业条款,明确“业主缴费义务与物业服务质量挂钩”的原则,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及标准。

“三步走”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多方监督促整改

在前期调解难以推进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另辟蹊径,法官与行业协会调解员通过“三步走”方式迂回推进调解工作。经过3小时的“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一、昆明市某物业公司承诺330日前完成绿化修剪补正、进出车辆管控、保持公共区域楼道卫生清洁,同时加强物业服务监督、保障服务质量,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倾听业主心声,探索建立物业与业主定期沟通机制。

二、业主承诺整改验收通过后结清物业费。同时,为保障双方协议履行效果,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法院、云南省房地产协会组成“共治小组”,跟踪整改进度并拍照留痕。

物业纠纷并非单纯“缴费纠纷”,其实质是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与业主需求的错位。五华区人民法院找准纠纷解决痛点,构建“法院+行业协会+N”的纠纷化解模式,凝聚辖区调解合力,发挥各单位优势,通过“靶向调解”推动物业公司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引导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普法宣传,让法律条文在社区、小区落地生根,让物业纠纷化解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