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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活动中心 312室房屋出租项目比选公告3.17

朗读

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活动中心312室房屋出租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诚邀满足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活动中心312室房屋出租项目的比选。

1.比选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活动中心312室房屋出租项目

1.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项目概况、范围及有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永昌小区云兴路99号五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大楼312室203平方米):

2.2比选项目范围:三楼312室203平方米):

2.3项目要求:期间应服从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调整及指令性要求,遵守采购人的管理制度;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最低限价:36.5元每平方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比选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比选申请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比选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说明(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缴税所属时间2024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原件)。

4.报价方式:总价包干(比选申请人所报价格即为合同价,不因市场因素的变动而变化,应包含本次服务所需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文件获取时间及地址:2025年3 18-2025年324日,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7.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递交时间:2025年3 28日下午时 1400分。递交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永昌小区云兴路99号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活动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永昌小区云兴路9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388851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