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3 09:15:37 信息来源:五华区司法局
朗读
刘晨翰:
你不服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你的投诉是否受理作出回复,向我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我机关依法办理后作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22号)。
因办案期间内多次拨打你的联系电话,均未能接通;邮寄送达文书未接收,均被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向你公告送达《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22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景文西街90号园博园2号楼)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相关复议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五政行复决字〔2024〕第322号)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电话:0871-63548636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