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2 16:46:58 信息来源: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朗读
杨 聪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五华区丹青路经典明苑小区旁开设周六特色集市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丹青路经典明苑小区位于五华区黑林铺社区,小区旁的丹青路是一条断头路。该区域临近二环快速路,黄土坡立交、西苑立交、地铁3号线、1干米范围内常驻人口10万余人,在日常生活用品采购方面有较大需求,因此建议在丹青路经典明苑小区旁开设周六特色集市,满足周边居民生活采购需求。
二、答复正文
(一)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政策解读
一是规模化特色集市申请。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空间、租赁空间,分区域、分时段,设置规模化且时间相对固定、搭建固定建(构)物、有档次、有品位,聚集人气和商业气息的精品集市。市场主体需编制设计方案,向属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同意,报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征求属地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进行前置审查,审查后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按方案实施;二是引摊入市申请,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空间、断头路、待开发闲置用地、集体经济自留建设用地,分区域、分时段,设置有档次、有品位,聚集人气和商业气息的引摊入市摊位,须编制方案报属地街道办事处,通过调研、论证、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并充分听取辖区群众、单位意见、审核同意后,报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再报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按方案实施;三是申报资料为:申请书、活动方案(平面布局图、搭建物示意图、展位示意图)、紧急疏散示意图、安全承诺书〔临时商业性活动场所安全,消防措施,声光、油烟扰民防治,市容秩序管理,现场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等方面承诺了。活动期间,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平面布局,规范统一摊位展等切实做到规范、统一、美观、安全。经审批同意的临时商业活动区需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审批内容(包括:审批面积、经营时长等信息)。
(二)办理结果
已办结。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五华区贯彻落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的通知>的意见》,由申请企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至街道办事处,待街道办事处召开初步评审会后,逐级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规模化特色集市或夜间经济集市。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五华区人民政府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涵宇 68196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