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11月兽药经营企业GSP验收结果公示(一)
发布时间:2024-11-07 10:29:49 信息来源: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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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2家新审办兽药经营企业实施GSP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小组根据《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评定后,同意昆明星珑宠物用品有限公司(91530100MADYFRK71N)、昆明檬宠大药房有限公司(91530102MAE4AHNG4R)通过GSP检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871-68337739反映。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