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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许可审核的公示

朗读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2010]282号)的相关要求准予以下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许可证有效期

353010240002059

昆明市五华区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4.9.13-2027.9.12

353010240002069

昆明市五华区博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4.9.14-2027.9.13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