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许可审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30 14:09:22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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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2010]282号)的相关要求,准予以下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证编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有效期 |
353010240002059 | 昆明市五华区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24.9.13-2027.9.12 |
353010240002069 | 昆明市五华区博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24.9.14-2027.9.13 |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