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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2024-2025年度内控管理及相关服务的公告

朗读

为做好我单位内控管理及相关工作,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向社会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相关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2024-2025年度内控管理及相关服务。

二、 项目概况

(一)供货地点: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80000.00元。

(三)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五)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内控管理及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单位整体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及日常管理,第三方确定一名固定专业人员对口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负责日常经济业务活动的内控管理,在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巡查、检查工作时,负责相关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并负责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办理职工五险两金的申报、变更、划转等业务,办理职工工资调整晋升、职工绩效、目标考核申报及核算业务,以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 供货商条件和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良好信誉的单位。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其他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报价单位提供诚信承诺。报价单位对本次报价情况进行诚信承诺。

四、 申报材料

(一)供货商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一份);

(二)供货商条件和要求中(一)(二)(三)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 申报时间和时限

从对外公布之日起接受报价咨询,采购方于2024年7月23日至25日17:00点接收投标单位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5室(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红云办公区三楼)

七、 其他事项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核并综合评议各报价单位情况,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主体,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620619


附件: 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