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关于公开邀请参与五华区东村、厂口片区农业产业用水提水电力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询价函

朗读

为实施好五华区东村、厂口片区农业产业用水提水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现公开致函,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五华区东村、厂口片区农业产业用水提水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社区;

(三)施工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四)工程内容: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17204241205</span>07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17204241954</span>47

<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17204242512</span>98

图片2

二、 报价要求

自行实地勘察后合理报价,最高不超过53万元。

三、 施工资质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文件各项规定;

(二)具备相应的电力施工资质及其他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 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协调社区村组电杆/塔占地及线路事宜(总价中已包括电杆/塔占地补偿和青苗补偿费)。

四、 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密封函应盖公章。报价函还应包括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等。

五、 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 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在2024年7月11日12:00前提供一式一份书面报价文件密封送至五华区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老师:0871-63620189

魏老师:0871-63620619

通讯地址:五华区龙泉路536号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