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财政局指定企业国有资产析产全过程服务采购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1 16:47:19 信息来源:五华区财政局
朗读
一、项目名称
五华区财政局指定企业国有资产析产全过程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三、项目预算资金
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四、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采购主要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包,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财产分析
完成五华区财政局指定企业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权属甄别并进行财产分析。
(二)法律服务
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意见,解决析产期间、资产移交接收期间的所有法律事务纠纷,同时从法律角度甄别资产权属。
(三)报告编制及析产协议
1.编制析产报告。
2.拟定资产划分协议。
3.拟定资产接收方案。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五华区财政局指定企业国有资产析产全过程服务”采购工作,确保购买主体的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云财综〔2022〕72号)及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文件规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4284
昆明五华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