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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至2027年五华区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选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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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等规,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依法依规开展了2024年至2027年五华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的选定工作。经资格审查并研究审议,确定了2024年至2027年五华区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选定范围,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选定代理银行拼音首字母排序):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昆明市五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59日至2024514)。公示期间,如对选定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著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查。

联系人:尹老师  0871-63614129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华山西路1101002办公室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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