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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朗读

禁毒、治安、网安、刑侦、经侦队,23个派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关于印发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20241)、《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昆双随机办发〔20241)、《关于印发2024年度五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五双监发〔20242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厘清监管事权,规范监管行为,统一监管标准,现将《2024年度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编制抽查计划

分局各相关业务警种要按照《计划》要认真制定2024年本部门及部门联合计划任务。年度抽查计划要100%覆盖本部门日常检查工作《计划》未完全覆盖本部门抽查事项的,应及时增加抽查计划,做到抽查清单全覆盖; 除本部门无上级计划对应检查对象外,原则上计划只增不减。

二、科学制定抽查方案

(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

涉及单部门的随机抽查计划也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

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计划,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三、全面完成抽查任务

分局相关业务警种要及时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已录入的 2024年度计划任务进行修改完善4月底前完成抽查方案制定,实现一计划对应一方案,方案制定错误需书面报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市场监管局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删除,并纳入考核,请各部门在制定方案时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出错各部门63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 60%1030前全面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抽查事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涉及我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暂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原则上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

四、统一公示抽查结果

(一)部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部门门户网”(仅针对检查对象非市场主体)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结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分类处理。

(二)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检查事项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部门门户网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项)

附件2.2024年度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项)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20244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