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9 16:36:36 信息来源: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朗读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五华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五双监发〔2024〕2号)的相关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计划组织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三)《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四)其它与节能项目相关的政策、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等。
二、抽查主体
本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体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组成。
三、检查对象
按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完成节能审查项目的30%抽取检查对象,2023年累计完成节能审查项目8个,随机抽取3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三)项目建设内容、能耗种类、能耗消费量、能效水平与审查意见批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四)项目单位是否存在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行为;
(五)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中各项节能措施。
五、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4年4月—2024年11月底。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二)抽取检查项目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三)实施检查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对随机抽取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结果判定
1.对检查事项符合规定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检查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由建设单位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进一步核查处理。
(五)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录入。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问题处理。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整改监管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
(二)被检查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文档资料;
(三)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受检单位充分沟通,依法依规、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