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0:58:28 信息来源:五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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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聪圣百货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MAD3UQTX25):
因你单位实际控制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经营地址虚假等原因,我局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五华山分税通〔2024〕12号),具体文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华山税务分局(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176号)领取文书。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五华山分税通〔2024〕12号)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五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