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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水平,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研究,现将《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予以公布。

   根据《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办通202380文件结合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职能职责,决定2024年度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为

1.制定全区城市更新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

2.制定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配套规定、办法和工作流程。

3.其它重大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