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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莲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及《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莲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有关辖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在辖区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五华区人民政府莲华街道办事处

 202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