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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1 15:16:10 信息来源: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
朗读
营业性演出审批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办理条件
1.配备专职演员,已登记注册为文艺表演团体。
2.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
三、申请材料
1.登记表
2.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等)
3.营业执照
4.法人身份证明
5.器材设备相关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申请接收
(1)网络接收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ccm.mct.gov.cn/ccnt/sczr/login) 受理时间:全天接收。
(2)窗口接收
接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龙泉路191号万彩城市花园6栋2楼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33号综合受理窗口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中午不休息);便民时间:周三夜市17:00至21:00;周六晨办9:00至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登记
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在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登记,并录入台账。
(二)受理
1. 受理审核
窗口受理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对照申请材料目录要求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意见。
2.补正补齐材料
经审核,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经办人应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并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受理决定
申请通过之后,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查
本行政许可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均由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实施。 着重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办条件、书面材料是否符合申请要求、申请设立的机构是否符合申请项目要求等情况予以核查。
(四)决定
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后,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决定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准予批准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证照有效期:有效期2年。
(五)送达
(1)申请人自取。申请单位明确表示愿意自行领取决定文书的,可以由其自取,以送达回证上申请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直接送达。方便直接送达的,可直接送达。以送达回执上申请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3)信件送达。不方便送达的,采用挂号信或快递送达 邮寄前,应事先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告知审批结果,并保留联系记录。以寄出邮戳为送达日期;
(4)申请人未自取,采用直接送达、信件送达方式无法告知审批结果的,应通过官方网站公开。自公开之日起满60天即视为送达。
五、审批结果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六、收费信息
不收费
附件1(可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下载,网址:http://ynzwfw.yn.gov.cn)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编号:
申请事项 | 设立□变更□延续□补证□ | 送达方式 | 自取□挂号信□快递到付□ | ||||||||||
申请类型 | 内资□ 港澳合资□ | ||||||||||||
基
本
情
况 |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
电话/传真 | / | 邮政编码 | |||||||||||
排演场地址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企业类型 | |||||||||||
资本性质 | 内资□ 港资□ 澳资□ | ||||||||||||
演职员人数 | (人) | 排演场面积 | (平方米) | ||||||||||
法 定 代 表 人 | 姓 名 | 性 别 | 国籍 | ||||||||||
学 历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明号码 | |||||||||||||
主 要 负 责 人 | 姓 名 | 性 别 | 国籍 | ||||||||||
学 历 | 移动电话 | ||||||||||||
身份证明号码 | |||||||||||||
资本 构成
| 投资方名称或姓名 | 国家或地区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经 营 范 围
| 声乐□ 器乐□ 戏剧□ 舞蹈□ 杂技□ 魔术□ 马戏□ 曲艺□ 皮影□ 朗诵□ 民间文艺□ 其他□ | 本人(单位)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且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 年 月 日 |
演员目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身份证明类型 | 身份证明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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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空)
XXXXXX文化和旅游X:
我单位申报的XXX公司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情况如下:
一、XXX:女,出生年月,学历;
二、XXX:男,出生年月,学历;
三、ZZZ:女,出生年月,学历;
…………………………
XXXXXXXX公司法人代表(签章)
XXXX年X月XX日